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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2.12 (Thu)
正式回到家2天,我也就昏睡了2天。 這兩天下午做完事情後,我隨意癱在客廳沙發,默默閉眼後,我成功踏上昏睡的路。中間被意識叫醒了一次,但身體卻安撫般告訴我,"你還必須補眠,先睡吧",幾乎沒有猶豫的空間,僅僅3秒我恢復了睡眠模式,仍由精神比意識占比我的選擇。 這樣的佔領控制,我經歷了3次。 直到彷彿精神抬起了下巴,掂了兩下,下指令般把我交還給意識,我才終於睜開眼,完全醒過來。此時此刻,時間來到了下午5點。我習慣性的找起手機,手機上的電量與我產生了強烈對比。—— 一個100%的人手上拿著22%的手機。 _ 我回家好像就這樣。 也不是無聊的沒事做,很多事情得做,好多事情必須做。但,我完事了後就會就昏昏欲睡,然後倒下。 啊,最近被第一篇提到的名人影響,我也重新拾起了閱讀習慣。開始在找書看,我對於言情小說好像都還好,親親愛愛的作品,除非文筆很好,不然看完第一章我就沒興趣了。比起老套劇情的感情,哲學那些題材的我更有興趣。 最近在看 «告訴我你是怎麼死的» 這本,但礙於裡面太多醫學知識,我真的看得很辛苦(我不喜歡科學thing),靠著對故事線有興趣。我也只能慢慢的看了。 剛洗完澡頭髮未吹乾,短短記錄一下我的狀態。 現在得下樓討論晚餐吃什麼。由家務小助手派遣(我)去代購。 (話說,我今天吃完了一整罐爆米花,不甜,很唰嘴,算得上近期我喜歡吃的零嘴。$4,個人覺得很可以入手的小零食,有計劃買上一整箱慢慢啃。)